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太平天国的这条法律让娼妓一度消失,却为人不齿

来源:趣史都    阅读: 2.01W 次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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太平天国强烈反对“奸邪淫乱”,要求别男行女行。在《原道救世歌》和《天条诗》中,洪秀全就说“第一不正淫为首,人变为妖天最嗔”,“邪淫最是恶之魁,变怪成妖实可哀”。

代表太平天国认可的基督教最高戒律的《十款天条》第七天条是“不好奸邪淫乱”,否则是“最大犯天条。”

“凡犯第七天条,如系老兄弟定点天灯,新兄弟斩首示众”。

太平天国的这条法律让娼妓一度消失,却为人不齿

同时,对妇女人身权利的保护有极端化的倾向,刑律规定凡强奸经妇女喊冤,即不须审判,就“定即斩首示众,妇女释放”。

反对奸淫,保护妇女最突出的表现是姊妹馆制度。

太平军每攻占一城,即设一处或几处女馆女营,将城中妇女皆聚居于此,再令女官集中管理,每人每天发给口粮,战时或从军打仗或使务劳役,并不准单身妇女有其他生活方式。

加勒利、伊凡在《太平天国初期纪事》里记述,妇女受到严密的管理和保护,革命领袖们特别照顾弱者以及无自卫能力者,尽力使他们不受危险。他们到了一个城市,立刻就为逃难的青年妇女设立避难所,门上写着严格命令的布告“此处专为青年妇女所用,胆敢入内骚扰者立斩。”

姊妹馆制度非常极端的地方就在于,即使是夫妻也必须拆散而不能同宿,否则将被看作是“自图苟合,不遵天诫”,也是“大犯天条”。

这个严令不只是对于一般人民,就连大部分中高级官员,亦要将各首领家眷悉充为王府女,皆隔别不令共处,倘有偶犯,亦男女皆杀。

太平天国冬官副丞相陈宗扬就因涉及夫妇同宿而双方被诛。

太平天国的这条法律让娼妓一度消失,却为人不齿 第2张

这一制度让繁衍了几千年的娟妓活动,在太平天国的城市里绝迹了。呤唎甚至认为关于姊妹馆的“这条法律是为了禁娟,违者处以死刑。”

天国领导集团甚至利用这一制度作为令将士踊跃作战的赏罚手段,比如太平天国曾许诺至小天堂南京时可许婚配,但并未能兑现,又说天下平定时方许完聚,未娶者方准婚配,功高者始准置妾,且奏某官功高,有时以先准娶妻作奖赏等,但结果是“其实并未见准”。

事实上,男女平等的宣传和因对妇女特殊保护而设立的刑法制度,具有欺骗性、虚伪性。因为这种对人欲的限制是局部的,只存在于下层民众当中,各王及部分高级将领是可以娶妻纳妾并允许有丫环使女的。

将其他首领的女眷送入各王府,及将大量女性聚居女馆,不能不说给太平天国的主要领导人以可乘之机,强化他们的特权,甚至让人怀疑太平天国领导集团设立女馆别男行女行的真实动机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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